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总工会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做好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贯彻实施 准备工作的通知
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总工会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做好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贯彻实施 准备工作的通知
各市区县财政局、高新区财政分局,各市区县总工会、各市直基层工会:
现将《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21〕29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
《工会会计制度》(以下简称《制度》)作为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能够适应新时期工会业务发展需要,全面体现工会财务管理成果,有效满足财政部门和不同层级工会会计主体对会计信息需求。新《制度》2022年全面实施,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《制度》实施的重要意义,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,确保新《制度》平稳有效实施。
二、强化组织领导
各市区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新《制度》的规定和要求,加强与各级工会组织合作,采取有效措施,认真做好《制度》贯彻实施指导工作。工会组织要和财政部门紧密配合,加强新《制度》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。工会主席作为各级工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,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要把新《制度》的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亲自来抓。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工会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,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,按照财政部和全总文件要求,做好贯彻实施工作。
三、做好宣传培训
各市区县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配合,结合实际做好《制度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,把《制度》的宣传培训与会计继续教育结合起来。各市区县总工会和市直基层工会要把新《制度》培训作为财务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,进行专题培训。通过培训,使各级工会财会干部尽快熟悉和掌握新《制度》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,高水平、高质量做好工会会计工作。
四、夯实衔接基础
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准备,是贯彻实施新《制度》的关键环节。各级工会组织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,一是要对现有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,明晰产权。严格按照财政部《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》(财行〔2008〕82号)的规定对现有资产进行界定,确认是国有资产的,应当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,确认为工会资产的,应当作为工会资产登记入账。同时,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提供准确基础信息。二是要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彻底梳理。已经完工且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要及时转为固定资产,未完工的在建项目要严格按照新《制度》有关“固定资产”“在建工程”等科目规定进行结转,并入工会“大账”。三是对往来账项、结余资金和工会筹备金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。四是不断加强财务核算信息化建设工作。省总工会目前正在结合新制度实施,积极推进“陕西省总工会财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”的升级工作,我市未纳入平台管理的基层工会组织要纳入并及时更新核算系统,确保新旧会计制度各项衔接工作顺利进行。
五、加强督导检查
县级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,采取工作交流和协调指导的方式,对新《制度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。各级工会组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,加强与财政部门和市县总工会联系,及时反馈问题,共同研究解决。
附件: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《工会会计制度》贯彻实 施准备工作的通知
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总工会
2021年12月25日